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6年1月11日
發文字號:高市府教人字第10630244600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教育部函、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(核定本)(隨文引入)(1
9582610_10630244600A0C_ATTCH1.pdf、19582610_10630244600A0C_ATTCH2.pdf)
主旨:有關「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」業經
行政院核定,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6年1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156236號函辦
理。
二、檢附上開教育部函文及附件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