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檢送「2024年高雄市特教生藝術創作聯展實施計畫」一
份,請貴校(園)踴躍報名參加,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113年2月22日高市楠特教字第
11370090600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發掘特教學生之藝術才能、創造個人優勢能力,增進社
會對於特教學生瞭解、開拓特教生職場生涯多元可能性,
特辦理旨揭活動。
三、本案計畫摘述如下:
(一)參加對象:就讀本市公私立幼兒園、國小、國中及高中
職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(含國立學校)。
(二)參賽作品:分為「平面畫作」及「立體畫作」二類。
(三)送件時間:自113年4月1日(星期一)至113年6月7日
(星期五)止。

(四)評分方式分幼兒園、國小、國中及高中職4組,每組獎勵
方式如下:
1、每組特優1名:獎金3,000元及獎狀乙幀。
2、每組優等1名:獎金2,000元及獎狀乙幀。
3、每組甲等2名:獎金1,000元及獎狀乙幀。
4、佳作20名:獎金500元及獎狀乙幀。
5、入選20名:獎狀乙幀。
(五)作品收件注意事項:
1、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,不得臨摹。
2、作品應為學生個人創作,如經檢舉(檢舉人必須使用
真實姓名,提供正確聯絡方式,並檢附具體事證,以
書面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)為臨摹、抄襲或為他人加
筆之作品,應交由評審委員會決議。於評選前經判定
有上述情形者,不予評選;如於評選完成後,經判定
為上述情形者,該得獎者喪失得獎資格,追回得獎獎
金及獎狀,並須自負法律責任。
3、每一種創作類型(平面、立體)每人限各送一件作品參
賽,每件作品需單獨裝框,且作品之創作人數為1
人。

4、參賽作品請裝框完成後,親送至楠梓特殊學校教務處
設備組蔡宛玲組長,電話:07-3642007轉分機113,傳
真:07-3642645;送件人員如遇上班時間准予公假,
教師課務自理。
5、參賽作品相關資料電子檔(含報名表word檔、作品照片
JPG檔、身障證明或鑑定證明、報名表及版權授權書簽

核章PDF檔),請上傳至報名google表單網址:
https://forms.gle/QzgmVY4uBuhtSJH36。
6、請務必單獨上傳一張參賽作品相片[請在作品未裝框
前拍攝,圖檔格式為JPG,至少2MB,上限4MB],以上
作品及資料於113年6月7日(星期五)前繳交完成。
四、如有疑問,請洽本市立楠梓特殊學校教務處設備組蔡宛玲
組長,電話:07-3642007轉分機113。